《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2年)》 批前公示_资讯_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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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2年)》 批前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2

为做好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虞山丰富的森林资源,宣传森林生态文化,促进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生态文化的有机融合,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虞山林场)组织编制了《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2年)》。目前,该规划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江苏省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虞山林场)反馈,联系电话:0512-52851143。

一、公示内容

1987年,江苏省农林厅报请中央林业部批准,在虞山林场的基础上建立虞山森林公园。1989年,根据林业部林造批字〔1989〕52号文件,虞山森林公园改称“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至虞山北路、北门大街,西至望虞河、张家港河,南至西门大街、山前塘,北至三环快速路,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0′26.514″-120°44′10.201″,北纬31°38′50.244″-31°41′27.769″,森林公园总面积为1506.26hm2。

虞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风景资源丰富,集合了剑阁、松风亭、望湖亭、辛峰亭、虞山门及古城墙等主要人文景观,拥有针阔混交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等优美的森林植被景观以及其他重要的森林动植物资源,具有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森林康养、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多种功能,是苏州地区游客及周边市民假日休闲和生态旅游的目的地。

《总体规划》在分析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森林风景资源、公园发展条件、容量及客源市场等基础上,提出以森林景观资源保护为核心,以生态风景资源培育、生态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发展思路,确定总体布局、功能分区、植物与森林景观规划、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生态文化建设规划、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基础工程规划、防灾及应急管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专项规划(详见附件)。


附件: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2年)文本附表及附图